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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促执行三天执回22万元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王一

近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法院利用三天时间促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款一次性付清到位,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受疫情影响的被执行企业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调解后仍未还款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9年,王某出借给某公司32万元借款,约定还款日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某公司始终不予偿还,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4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2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可按32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王某原以为可安心等待被告还款了,不料等到约定日期,王某仍迟迟未见钱款到账,同时也联系不上被告。王某当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欠款32万元、违约金、利息及执行费。

执行工作速开展被执行公司提困难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加快执行速度,在立案当天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3日内履行义务。同时,为加速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并约谈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规劝其主动履行债务。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公司有主动偿还债务的想法,但受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复产受阻,效益一直不好,筹款遇到一定困难。“这期间我一直在积极地筹措款项,想办法解决问题,希望申请执行人能理解我的困难,减少对部分案件款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的主张。”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孙某说。

努力协调促和解3天顺利执结到位

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被执行公司的情况后,考虑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唯有加大调解力度,促成执行和解,才是对双方都最有利的选择。

一方面,执行法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陈明现实情况,征求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确定一次性还清欠款等细节。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案款22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次日,被执行公司将该款项一次性付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该案在3日内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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