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医医院降低住院报销起付线
□记者 龚鹏 报道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西海岸新区中医医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医保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支持引导作用,提高群众中医医保待遇水平,按照《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并根据青岛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起,青岛市参保职工在包括新区中医医院在内的本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
区中医医院作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青岛市参保职工在该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即为640元。青岛市参保职工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的50%,即为320元;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