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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好护“未”同心圆,新区在行动

  □本报记者 李宛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要为未成年人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公众的积极参与以及法治的保障。近年来,西海岸新区多个部门积极展开行动,坚持防治并重、多方共治,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协同联动,校家社构建育人共同体

  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部署开展“070 勇敢者行动”,各中小学校也纷纷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多措并举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朝阳小学挂出了“防欺凌信箱”,鼓励学生发现校园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反馈给老师和家长。学校还成立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专班,设立“070工作室”,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问卷调查活动,并普及校园欺凌相关知识,引导学生要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海王路小学微语心理工作室联合美术教研组开展了以“龙年护翼行动——共创无欺凌校园”为主题的艺术沙盒创作展,利用沙盒的立体创作模式,让学生从新的视角体验并思考“校园欺凌”给人带来的影响。此外,学校组织学生们签订防校园欺凌承诺书,并在条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呼吁学生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更不能做“旁观者”。
  实验初级中学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长江路街道峨眉山路社区共同成立“校家社协同育人联盟”,签订校家社协同育人联盟备忘录,打造校家社协同育人共同体,推动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在联盟成立仪式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法律宣讲团负责人李甜雨以“预防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开展了反对校园欺凌普法讲座。

  提前介入,提升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校园欺凌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为了防止校园欺凌从“小错”变成“大罪”,不光需要学校、家庭尽早发现,也需要公安、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
  新区公安机关根据区检察院检察建议,设立全国首个强制报告专线平台,形成“线索发现-专线受案-提前介入-关爱救助”一条龙保护体系。此外,新区首创检警融动平台,成立由女警组成的未成年人专门机构“U18警队”,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时间提至报案时,确保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受侵犯案件中全程侦办。
  区检察院牵头成立了全省首支服务于未检的专家志愿团队“爱心护未”公益团队,为监护缺失、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支持等服务,实现性侵案件被害人心理疏导全覆盖。区检察院还牵头与11家单位设立“司法关爱明天润心学堂”,依托专业团队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涵盖法治、网络安全、家庭亲子、心理疏导等的“六位一体”教育矫治。
  区法院以少年法庭为阵地,持续探索“司法+家、校、社”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在涉未刑事案件审理中,落实好法定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制度,对监护失职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区法院联合青岛理工大学共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利用高等院校心理学专业的优势资源,坚持“一案一干预”,通过联合心理专家,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矫治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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