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与被侵权,这些风险都得防
西海岸新区凝聚法治合力,协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宣讲团成员走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讲。
□本报记者 李宛遥
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21-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该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200件,其中收案数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著作权案件、商标权案件和特许经营合同案件,分别占比49.27%、35.45%、9.09%。
近年来,随着创新步伐的加快和信息传播的便捷,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不断攀升,其中有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创新成果,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有一些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法律纠纷和声誉损失。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稳中有升
区法院是山东省第一家同时具有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整个西海岸新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反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合一”的审判工作机制。
区法院《2021-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该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200件,其中2021年875件、2022年711件、2023年614件。
“三年间收案总数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自2022年5月1日起,原由区法院管辖的胶州辖区内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改由胶州法院管辖;二是我们加大了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调解员诉前化解,减少了立案数量。”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卿告诉记者,实际上,辖区内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稳中有升,“这反映出新区文化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受保护的智力成果数量不断增加,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无意识侵权案件呈高发趋势
知识产权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
区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新类型案例。在山东某手套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某防护品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因不规范使用自有商标,对实质性相似的商标构成了商标侵权,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
“近年来,我区知识产权案件在诉讼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件类型也从单纯的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向其相邻权转变,案件涉及的领域愈加广泛,而无意识侵权案件近年来也有高发趋势。”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李红松介绍。
“比如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中,‘搬运’他人图片、转发微信表情包等行为,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卡通形象等进行小幅度修改,形成与原作品有区别却神似的新‘作品’,这些都有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告诉记者,无论企业经营还是个人生活,都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既要做到不主动侵权,也要谨防被侵权的法律风险。